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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方便求職使用偽造證件獲刑

發表于:2017-12-11   閱讀數:1312

近日,蒼南法院審理了一起使用偽造的身份證的案件。經庭審判定被告人犯偽造身份證件罪,處以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今年4月,黃某在電線桿上發現印有制作假身份證件的電話號碼,為方便自己找工作,于是聯系對方給自己偽造了一張居民身份證,將自己的年齡改小了幾歲。幾次小心使用仍安然無恙后,黃某便越發大膽。一日,他在當地一賓館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件登記入住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庭審查明,被告人黃某曾兩次受到行政處罰,綜合考慮黃某的劣跡和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情節及在庭審中認罪悔罪的態度良好,法院最終決定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的處罰。

法官提醒,今年蒼南法院已審理3起使用偽造身份證件的案件。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均屬于法律規定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通過公安系統,可以查詢到每個人的身份、信用等個人信息,在社會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賓館等場所的身份登記系統都與公安系統聯網,廣大群眾切勿有僥幸心理,妄圖使用偽造、假冒的身份證件,不僅不能夠證明自己的身份情況,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更是一種犯罪,將面臨刑事處罰的風險。

 

 

文章來源:蒼南新聞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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