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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印章騙取政府資金三千余萬被判無期

發表于:2017-12-18   閱讀數:1603

90后”楊某某原系福建龍巖市某國企職工,有一個幸福家庭,卻沉迷于網絡賭博和網絡游戲。為了供自己買豪車、買房,包養情人,楊某某利用工作的便利,虛構支付項目,偽造印章及支付憑證,在長達三年的時間里先后53次以“螞蟻搬家”的方式,陸續騙取政府存放在銀行的資金共計三千余萬元。

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15日披露,該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繼續追繳違法所得。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某系龍巖某國有獨資企業職工。20144月,楊某某從該公司借用到龍巖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負責打印支付中心的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支付憑證、市級國庫統發工資、管理支付中心負責人私章等工作。20157月至期間,楊某某利用支付中心的工作便利條件,虛構支付項目,騙取被害單位龍巖市人民政府采購委員會辦公室在銀行的采購資金,共計人民幣33912451.5元。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楊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采取虛構支付項目等事實,騙取公共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大部分用于賭博等違法行為,致使大部分贓款無法追回,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依法應予從重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章來源: 中國新聞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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