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偽造金融票證騙妻子 將小姨子嫁妝錢填補生意虧損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換來了鐵窗生涯。福建仙游一男子為還債竟偽造金融票證欺騙妻子,私自將小姨子的嫁妝錢挪用于填補生意虧損。
2016年6份,仙游女子鄭某持一張銀行定期存單到銀行辦理提前取款業務。銀行柜臺人員受理時,卻發現該存單是偽造的,遂報了警。經調查,該存單是鄭某的丈夫為了騙她而偽造的。
2015年底,鄭某的妹妹將一筆十萬元的嫁妝交由鄭某暫為保管。鄭某因沒空,就叫丈夫歐某替自己跑趟銀行,將十萬元錢存到自己的銀行賬戶里。過了幾天,鄭某查詢存款,發現賬戶余額只有五萬多元,便詢問丈夫錢款的去向。原來,歐某因生意經營不善,被人催要欠款,于是就對十萬元的存款動起了歪心思,將其中的四萬多元挪用于還款。
面對妻子的詢問,歐某承諾會盡快把錢填補上。然而,之后歐某的生意卻一直虧損,而妻子又催其趕緊把錢補上。歐某無奈,就想出辦張假存單給妻子鄭某交差的法子,同時還能把剩下的五萬多元錢取出填補虧損,一舉兩得。于是,歐某花了70元錢,辦了張假的十萬元銀行存單給鄭某保管。鄭某在妹妹結婚時,將這十萬元銀行存單交還給妹妹,并一同去銀行取款。結果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該存單是假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應當認定為“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因此,犯罪嫌疑人歐某偽造銀行存單,面額十萬元,其行為侵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
福建省仙游縣檢察院以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向法院起訴犯罪嫌疑人歐某。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歐某犯偽造金融票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文章來源:正義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