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證假章多為單線交易
近年來,為了逃避監管或謀取其他非法利益,違法偽造證件、印章等案件呈現多發態勢,甚至一些犯罪分子可以依照“客戶”的需求進行“私人訂制”。2016年至今,豐臺區檢察院共審查假證假章類犯罪案件80件81人次。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目前,制售假證、假章已經形成了鏈條式單線交易,各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形成了“制假-販假-購假”鏈條,每個環節都由不同人員專門負責,只進行單線交易。這樣的流程提高了制販效率,從交易開始到交付“產品”在很短時間內就能完成。
例如,在某個制售醫院假證明的案件中,被告人王某負責發放小廣告、聯系購買人等聯絡工作,被告人李某負責偽造醫院看病手續,提供醫院章樣,更改病歷、診斷證明、住院明細等信息,另有專人負責刻印章和提供假發票。這套流程如果順利,購買人只需一天就能拿到全部材料。
王某已經不是第一次涉嫌制售假證、假章,2015年他就曾因販賣假發票被警方行政拘留,隨后他重操舊業。檢察官表示,追逐暴利是制販假證假章屢禁不止的直接原因,制作假證、假章成本很低,只需購置簡單的設備,幾毛錢的成本能換來數百倍的利潤。
有的假證甚至能以假亂真。相關工作人員查驗時,僅能比對證書與使用者個人證件信息是否相符,常常難以驗證編碼等涉及證件真偽的關鍵信息,從而增大了審查難度。如被告人成某使用偽造的行駛證、駕駛證為摩托車加油,加油站工作人員僅核對了證件上的照片和車牌號,而沒有其他相關審核程序,故未能及時發現其虛假身份。
當下,制售假證的人也通過電商平臺實現了網絡化運營,完全實現了人貨分離,使得偵查難度加大。購假者付款一般采用網絡轉賬或貨到付款,假證假章多通過快遞送達,這種使用網絡聯系、收款、發貨的交易方式隱蔽性極強。制假販假者在交易結束后會要求購假者刪除或自行改變聯系方式,切斷了公安機關通過購假者查處上游犯罪的線索。
檢察機關建議,工商、城管、郵電通信、公安局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形成監管合力,除依法懲辦購買假證假章的犯罪外,還要加大對制作、販賣假證假章的源頭犯罪的追查,搗毀制假犯罪窩點。物流行業要嚴格實行實名制收發貨,對郵寄雙方的交遞物品定期甄別分析。此外,還要提高市民識偽辨假能力和法律觀念,以切斷制販假證假章鏈條中需求環節。
文章來源:北京晚報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