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真幣卻換來四十萬假鈔
2017年9月29日中午,浙江臺州椒江區一家餐廳的包廂里,正在進行著一樁秘密交易。包廂昏暗的燈光下,一名男子從一個黑色行李箱中拿出一扎錢,并抽出幾張鈔票讓面前的女子“驗貨”。“刷刷刷”,驗鈔機檢驗顯示,這幾張鈔票都是真鈔。女子又從箱子里隨機選了幾扎鈔票,讓男子從中抽出幾十張用驗鈔機檢驗,結果都通過了。這下,女子放下心來,拿出十萬元買了箱子里幾十扎鈔票,總計四十萬元。
故事講到這里,讀者們想必都明白了,這名女子肯定是上當了。問題是,騙子為什么能夠成功呢?這就要從張某和李某的相遇說起了。
2017年9月下旬,張某在臺州市路橋區一賓館內與被害人李某相識,他告訴李某自己是做“假幣”生意的,并送給李某一張50元真幣,謊稱是臺灣生產的假幣,在國內可以正常使用,以此誘騙她上鉤。幾天后,張某找來同鄉孫某,讓他冒充“老板”,兩人一起用多張100元真幣冒充假幣送給李某使用,不斷加深她的信任感。騙子簡單的伎倆很快奏效了,沒幾天,李某就向張某提出要按1:4的比例購買40萬元的假幣。
交易當天,張某和孫某做足了準備。李某到來時,孫某已經把窗簾拉上,并且開了小燈,整個包廂都比較暗。李某坐在孫某對面,張某在孫某右邊站著,孫某開箱時張某就把箱子蓋扶著,擋住李某的視線。李某提出驗鈔時,他們把事先準備好的真幣與假鈔對調,順利蒙混過關。而到最后李某決定進行交易時,他們就乘“點貨”的機會把真幣掉包。
不久,李某發現受騙后,將密碼箱內的假幣撕碎并報警。案發后,被告人張某、孫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將自己分得的贓款退還李某,取得諒解。
2018年1月19日,椒江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被告人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文章來源:法制日報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