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假證在揚州火車站購票被查 為隱瞞年齡造假
1月31日,一名外地務工男子徐某在揚州火車站購票時使用假身份證,結果被民警查獲。讓人困惑的是,徐某制假證竟是為了隱瞞真實年齡。
上午,揚州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李偉偉接到票房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名旅客使用假身份證購票。李偉偉立即趕往現場,發現這名旅客手持兩張身份證,其中一張字跡模糊,材質粗糙,疑似假證。經進一步詢問查證,徐某承認,這是他花100元聯系工地附近的小廣告購買的,購買假證的目的是隱瞞真實年齡好找工作。
徐某告訴李警官,他是山東人,今年60歲了,長年在外面的工地上干活。因為自己在工友中年齡偏大,不少工地招工要求年齡需在50歲以內,為此他便想出了隱瞞自己年齡的辦法,辦一張假身份證。
李警官發現,徐某的假身份證對比真身份證,除了字跡模糊,材質粗糙以外,出生年月比真身份證上的提前了10年,也就是假身份上顯示徐某的年齡才50歲。
男子用假證在揚州火車站購票被查 為隱瞞年齡造假
徐某稱,這張身份證是前年辦的,除了工地上招工需要出示時,他才拿出來,并沒有作其他用途。一開始,徐某認為自己只是為了謀生計犯了一個錯誤,但經過民警的法制宣傳和教育,才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并收繳了其偽造的居民身份證。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居民,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由公安機關統一制作、發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如若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揚州廣電新媒體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