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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男子駕照被吊銷 買假證上路獲刑半年

發表于:2018-03-09   閱讀數:1411

蘇某某因事被行政處罰,三年內不能考駕駛證。心存僥幸偽證上路終究還是被查了。近日,寧德古田縣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被告人蘇某某因犯買賣身份證件罪案,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2017年9月16日,蘇某某駕駛一輛閩牌貨車至古田縣鳳都鎮松南線13公里處時,被古田縣公安局執勤干警依法攔下,蘇某某出示以上虛假證件應付檢查,被當場發現。古田縣公安局對以上虛假機動車駕駛證與居民身份證各一張予以扣押。同日被告人蘇某某主動到古田縣公安局投案。

原來,2016年7月,蘇某某因事被行政處罰導致其3年內無法考取駕駛證。2017年2月25日,蘇某某以950元向微信名稱為“AO天賜聯盟狼頭某某”(另案處理)的人,購買虛假居民身份證、駕駛證,購買姓名為楊某某。同年7月,蘇某某持虛假的身份證、駕駛證到古田縣某鋼瓦廠應聘駕駛員,順利蒙混過關入職。

古田法院審理該案認為,蘇某某為自己使用而非法購買虛假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法官提醒,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文章來源:東南網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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