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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虛假身份證件 被行政拘留處罰

發表于:2018-03-22   閱讀數:1665

3月13日凌晨2時許,巡特警大隊民警在巡邏時,對一輛車牌號為津QD***6的灰色馬自達轎車進行例行檢查。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時,司機出示了一張姓名為王某某、民族為回族的身份證,經核實,發現此身份證為虛假證件,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王某某又拿出一張民族為漢族的身份證,經核實為真證件。隨后,民警將王某某帶回公安局做進一步詢問。經詢問,王某某交代那張假身份證是2012年在天津市花200元購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王某某涉嫌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目前,王某某已被深州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文章來源:衡水熱點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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