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萬元好處費幫帶假幣 一男子獲刑3年
為了對方許諾的1萬元好處費,廣東男子張某帶著裝有10多萬假幣的紅色編織袋,坐上開往海南的大巴。結果,張某攜帶假幣被追逃。近日,海口秀英區法院以運輸假幣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扣押的假幣予以沒收,依法處理。
2016年9月某日,張某通過網絡認識名叫“阿大”人,許諾張某為其運送“東西”事成后便給予好處費10000元。張某同意,此后得知運送的“東西”是假幣。后張某攜帶裝有假幣的紅色編織袋與其父親一同到車站購買車票,乘坐至海南三亞的長途客車,將裝有假幣的紅色編織袋放進該大巴車的行李艙內。次日凌晨3時許,張某乘坐的該輛長途客車抵達海南省海口港。在公安民警對大巴車的行李進行檢查時,擔心其攜帶的假幣被發現,遂將裝有假幣的紅色編織袋以及領取該行李的標簽聯丟棄,迅速逃離現場。
后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對其立案偵查并進行網上追逃。后張某在廣東省廣州市某酒店被公安民警抓獲。經鑒定,查獲的20元及50元面值的紙幣均為偽造假幣,共計118350元。
文章來源:南國都市報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