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首例偽造、買賣身份證件 被行政拘留處罰
日前,經隨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隨縣首例偽造、買賣身份證件案作出了判決,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人民幣1萬元。
陳某持有C1駕駛證,但卻想駕駛大型汽車來掙錢,2017年4月,他與制作假證者聯系,向對方提供自己照片并支付1500元后,從對方購得姓名為“楊某某”、相片為其本人的身份證和A2駕駛證。三個月后,陳某駕駛掛重型半掛貨車行經隨岳高速隨縣收費站時,被交警攔停檢查時發現其身份證和A2駕駛證均系冒用楊某身份信息的虛假證件。
檢察機關審理后認為,陳某此舉屬于非法購買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并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予以使用,嚴重危害身份證件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遂以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對陳某某提起公訴。
文章來源:隨州日報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