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男子購買假幣經“做舊”處理后使用被判刑
重慶奉節一男子胡某把買假幣、用假幣當成了自己“發財”的“捷徑”。近日,經重慶市奉節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購買假幣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
QQ群里發來賣假幣的消息
胡某是奉節縣汾河鎮人,小學文化,今年30歲的他還處在待業狀態。因為沒有固定收入來源,生活狀況比較窘迫,胡某就產生了不勞而獲的想法。
2016年6月17日,胡某正在網上和朋友聊天。忽然,一個昵稱叫“胖哥”的人在QQ群里發消息,說自己手上有一批假幣要出售,質量上乘,和真錢沒什么區別,完全可以以假亂真。
這條消息瞬間就吸引了胡某眼球,因為正好缺錢,他就想試著買點假幣看能不能用。于是胡某就和“胖哥”在線上進行了交易,用3元每張的價格,從“胖哥”那里買了100張面值為20元的假幣。
因為知道購買假幣是違法行為,為了避免被發現,胡某還故意用了“鄒彬”這個假名字和假身份信息。
“做舊”處理后花了兩萬多
收到假幣后,胡某按照賣家教給他的方式,對假幣進行了“做舊”處理,并故意和一些真鈔混用。同時,為了避免被店家發現,他專挑店鋪生意好的時候去買東西。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將買來的2000元假幣全部花光了。
這個結果讓胡某非常高興,于是他又以2.9元至5元不等的價格,從童某、陳某(均已另案處理)等人那里購買了大量20元面值的假幣。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截止2017年10月29日被抓捕,胡某共購買偽造的人民幣1497張,總面額29940元,其中1300多張已經被他花出去了。
小面值假幣不易被發現
為什么只選擇購買20元面值的假幣?胡某在訊問中交代,因為假幣的賣家告訴他,20元人民幣的主色是棕色,“做舊”比較方便,成本比較低;更重要的是,相較于50元、100元的人民幣,20元面值不大,收款人一般情況下不會特別留意這些20元的假鈔,就更容易花出去。
為此,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吳俊表示,假幣流通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我國法律規定,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達到一定面額和數量的,都會被立案追訴。胡某故意購買假幣并“做舊”使用,涉案總面額近3萬元,已經屬于數額較大了。
同時檢察官從中國人民銀行奉節支行處了解到,現在市面上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幣,無論面值大小,均有相應的防偽標識。市民在掌握基本防偽知識的基礎上,可以通過“一看、二摸、三聽、四測”的方式,最大限度排除假幣風險。
文章來源:央廣網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