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購買假幣300萬 回家后發現假幣被賣家掉包成冥幣
因為生產經營缺少資金,于是向他人購買假幣。近日,經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購買假幣罪判處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被告人祝某自己經營一家工廠,2016年1月,被告人祝某因年底急需資金,經馬某(已判決)介紹認識李某(已判決),后馬某、李某向其推銷臺灣版假幣并提供試用。祝某帶了驗鈔機,馬某、李某用真幣偽裝成假幣給祝某試用。試用后被告人祝某決定向馬某等人購買假幣。
2016年2月3日,被告人祝某來到揚州市邗江區一家咖啡店內按事先商議的以人民幣40萬元向李某、馬某購得假幣300余萬元。 當日晚上祝某回家后發現上述假幣被李某、馬某調包成冥幣。
2016年6月,公安機關在辦理李某等人詐騙案中發現祝某有購買假幣的犯罪事實,同年10月12日被告人祝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并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
文章來源:正義網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