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小伙數(shù)次購買假幣萬元假幣 并將其用于生活中
10元、20元……一張張紙幣整齊地疊在一起,看上去似乎和平常使用的紙幣并沒有什么區(qū)別,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錢居然都是從網(wǎng)上購買的假幣。
6月11日上午,一起購買假幣的案件在嘉興海寧市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被告人范某來自四川省自貢市,年僅22周歲的他因一時貪念,誤入歧途,走上了購買假幣的犯罪之路。
2017年8月,范某通過微信聊天群認(rèn)識了山東淄博的高某,在得知高某能夠提供假幣后,沒能忍住誘惑,開始頻繁向高某購買假幣。440元就能買到面值1850元的20元假幣90張,嘗到甜頭的范某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內(nèi),前后7次共購買假幣17000余元,其中兩次交易由于高某搬家和被捕沒有完成。范某每次購買面值20元的假幣85張到301張不等,而購買到的假幣都被他使用于日常生活中。
據(jù)了解,范某是通過QQ與高某取得聯(lián)系,并通過微信轉(zhuǎn)賬支付的方式向高某購買假幣的。而高某則通過快遞平郵的方式將假幣用紙巾和膠帶纏好后放入茶葉盒中,謊稱自己是賣茶葉的,然后寄給范某。期間,小心謹(jǐn)慎的范某擔(dān)心被查還故意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尾號寫錯一位。
2017年10月,高某被當(dāng)?shù)鼐阶カ@,通過QQ聊天記錄、微信轉(zhuǎn)賬記錄以及快遞單復(fù)印件等證據(jù),警方成功鎖定多次購買假幣的范某。2017年12月8日范某在四川榮縣被捕,后于12月11日被押解回海寧看守所羈押。
在庭審中,范某對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認(rèn)不諱,最終因購買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文章來源:浙江新聞
采編人:阮華玲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