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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在國內辦理銀行業務需要哪些證件?

發表于:2018-10-10   閱讀數:6185

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即在國外定居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視為華僑。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外籍華人是指已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后裔;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后裔。

對于具有中國血統,但已經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人,也不能視為華僑。華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應有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華僑在國內銀行辦理個人開戶,一般需要本人有效護照,也有些銀行需要護照和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證件。

例如,中國工商銀行規定:在銀行活期存款開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中,居住在境內或境外的中國籍的華僑,可持中國護照;

中國銀行規定:辦理外幣儲蓄存款業務,外國人、外籍華人、華僑的有效身份證件是護照。

對于華僑以外幣兌換人民幣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問答》中明確規定:

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證的個人按境外個人進行管理,銀行在為其辦理結售匯業務時,在個人售匯管理信息系統中國別欄選擇“中國”,“護照”欄中輸入護照號碼,在“備注”欄中輸入永久居留證號碼。對于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個人,不能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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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聚融風控研究中心    作者: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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