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這三地將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7月起,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啟動。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通知》明確,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通知》要求,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為何在此時要管理大額現金?
此次規范大額現金主要是為了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由于現金具有不記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容易為貪污腐敗、偷逃稅等洗錢犯罪行為和地下經濟活動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國家經濟金融秩序和安全。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調研發現,有單次取款超過1億元現金的情況,在如今銀行卡支付、銀行轉賬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環境下,這種情況不合常理。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現金特別是大額現金需求仍呈上升態勢。與此同時,我國大額現金流通監測和管理方面仍屬空白,已經與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的需要不相適應。根據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不完全統計與調研論證,個別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存取業務中單筆超過10萬元的業務占比,筆數雖不及1%,金額卻接近27%。
因此,當前我國亟需借鑒各國管理經驗,從我國實際出發,優化大額現金服務,引導并規范社會公眾現金使用行為,保證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以達到降低社會成本、打擊大額現金違法犯罪、防范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的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