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支付公司被罰近7000萬!本周反洗錢處罰情況匯總
本周,中國人民銀行全國各地分支機構開出多張反洗錢罰單,罰單總額超8000萬元!!其中,受罰違規行為仍以“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與可疑交易”為主:
1月12日,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保存義務以及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十二項違規行為,福建福州某網絡支付公司被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重罰6971萬元! 這是2021年的首筆超大額罰單!僅此一單罰金數額相當于2020年我國全年總罰單數的九分之一!

據了解,該支付公司被罰原由有以下12點:
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3、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5、條碼支付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規定辦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7、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8、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9、為不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10、未按規定開展收單交易風險監測;11、存儲銀行卡敏感信息;12、未備案先展業。
此外,廣西、吉林、山東、河北等地共11家農商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總罰單達737.78萬元!

大型銀行也同樣被慘痛處罰,某大型國有銀行石家莊分行、某大型股份制銀行石家莊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重罰378萬元,2021年開年,反洗錢處罰力度有增無減!


此外,有兩家大型國有制銀行福建省分行,都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民銀行分別罰款135萬元、120萬元,十幾名直接負責人承受個人罰款:


2021年僅僅過去半個月,總罰單額即已接近1億元!本周的情況又會如何?敬請持續關注聚融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