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匯總」最高處罰720萬港元!本周反洗錢數據匯總
本周,人民銀行全國各地分支機構開出大量罰單,總罰已超500萬!洗錢違規行為仍以“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以及未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為主,但值得注意的是,從2021年2月底開始,遭受百萬以上巨額罰款的金融機構基本都是支付公司、保險公司,銀行明顯減少。

廣西某農村商業銀行因未按規定進行賬戶備案、未及時征信并報備,被處罰34萬元,兩名業務負責人被罰款2.7萬元。
重慶某村鎮銀行有限公司也因違反反洗錢管理、征信業管理等被罰款31.1萬元,業務負責人被罰款1.72萬元,三月份被罰的金融機構,大多為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


香港兩家證券、證券期貨公司因未設立執行充分有效內部政策程序,未就可疑交易進行調查;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及《操守準則》 分別被譴責并處罰720萬港元、5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