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洗錢等多項違法違規,河南某農商銀行被罰73.8萬元
近日,河南某農村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該銀行”)因存在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多項違法行為,被央行處以巨額罰款達到70余萬元,該行一名責任人也一并被罰款。
4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披露一則新鄉市中支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該農商行涉7項違法行為分別為1.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2.超過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等資料;3.辦理貨幣收付、清分業務人員不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的專業能力;4.對外支付殘缺、污損人民幣;5.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6.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7.對金融產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宣傳。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新鄉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23日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73.8萬元罰款。同時,處罰信息還顯示,郭某對該農商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以罰款3.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該農商行頻頻違規,或暴露了其內控管理薄弱與監管不足。
企查查信息顯示,2019年9月,該農商行曾由于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違規被罰;2019年2月,該行因存在購買理財產品未按照“穿透”原則對最終用款企業實行統一授信,造成授信集中度超標被處罰;2018年8月,該行由于違規向商業性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以貸收息而被處罰;2015年12月,該行還曾因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而受到處罰。
內容來源: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