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問題最多,近期反洗錢罰單數量增加
本周,人民銀行向社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法案意見征集》,其中提出了很多相比舊的法律更嚴苛的規定以及懲罰辦法,銀行業反洗錢刻不容緩。
本周,人民銀行全國各地分支機構開出多張反洗錢罰單,總罰單額105.8萬,數額明顯比上周少了很多,洗錢違規行為仍舊以“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為主,全國各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處罰的主要是地區性農村商業銀行、城商銀行與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機構:
NO.1:湖北某證券公司被罰20W
安信證券湖北分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行分支機構處罰20萬元,合規專員被個人處罰1萬元,這是五月最后一次證券支付被處罰案例。
NO.2:內蒙古某銀行被罰35.8W
內蒙古某銀行包頭分行因:1.未按照規定有效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等違規行為,被人民銀行包頭分行處罰35.8元,分行行長被個人罰款2.5萬元,5月底被罰基本都是小眾銀行,且基本都有“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的違規行為。
NO.3:河北某銀行因身份識別不到位被罰50W
河北某大型銀行石家莊因“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50萬元,2名業務負責人被分別處罰2.5萬元,可以看到,識別客戶身份不規范是90%的銀行受罰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