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洗錢等六項違規違法,某大型國有銀行寧夏區分行被罰71.9萬元
6月2日,央行銀川中支公開行政處罰信息,某大型國有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因6項違規,被罰71.9萬元并予以警告。
具體來看,6項違規行為有: 1.未按規定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幣;2.不當保管假幣(假幣實物 管理不規范);3.將代收罰沒收入轉入“待結 算財政款項”以外其他科目或賬戶;4.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5.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6.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識別資料。
此外,時任寧夏區分行運營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某對上述違規行為的4和6負有責任,罰款人民幣3.5萬元。
時任寧夏區分行金融部副總經理胡某對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罰款人民幣1萬元。
時任寧夏區分行法律與合規部總經理徐某對未按照規定報送可以交易報告負有責任,罰款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