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增強愛護人民幣意識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但是近期故意毀損人民幣的情況屢有發生,給公眾正常使用人民幣帶來不利影響。為了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結合反假幣宣傳活動,組織愛護人民幣專題宣傳,向社會公眾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等法規,增強公眾愛護人民幣的意識。在宣傳中要向公眾告知:遇有涂寫字跡、污損、殘缺的人民幣要主動到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兌換;發現故意毀損人民幣的違法情況,要積極主動向人民銀行、公安部門及其他執法部門報告。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積極聯系有關部門,加強人民幣管理的執法檢查工作,定期開展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查處故意毀損人民幣,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及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二、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強人民幣收付業務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意識,履行法定職責,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同時,在日常業務活動中,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愛護人民幣宣傳活動;認真配合有關執法部門,打擊不法分子損害人民幣的違法犯罪活動。
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