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監管力度再升級,上周反洗錢處罰案例匯總
隨著嚴厲打擊金融犯罪成為全球金融監管的共識,近年來人民銀行對我國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要求不斷升級,相關法規條例也在不斷完善。隨著4月發布的《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洗錢嚴監管持續加壓。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前7個月,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共開具涉反洗錢相關行政處罰(以處罰公示日期為準,下同)302筆,合計罰沒金額約34282萬元,同比增加約19.4%。其中,單位罰款總額約32805萬元,個人罰款總額約1477萬元,基本實現“雙罰制”。
從占比看,商業銀行合計罰沒金額占前7月總罰金的56.1%,支付公司罰沒金額占比34.3%。相比之下,支付機構罰單數量較少,但單筆罰沒金額普遍較大。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則成為監管處罰“重災區”。
上周反洗錢處罰案例匯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