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購買5700張20元假幣換真錢 終究竹籃打水一場空
50元和100元的假幣容易被發現,10元和5元假幣又賺不了多少錢。于是,犯罪嫌疑人杜某先后購買5700張20元面值的假幣進行“洗錢”,犯罪金額高達11.4萬元。近日,杜某因涉嫌購買假幣罪被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6年,杜某在網上看到有人在賣假幣的信息,不由地動起了歪腦筋,加了對方的聯系方式,并于2016年11月初進行了第一次購買。當時,杜某留的收件人信息是自己編的,收貨地址也填寫了附近的便利店。三四天后,杜某收到了快遞。他將假幣做舊后,自己開車到了杭州進行“洗錢”。
“一般,我都是買香煙、飲料、美工刀這些小東西,20元假幣能找回我10幾元真錢。”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會有人發現杜某的錢是假的。杜某便會換一張真錢,然后當場撕掉假幣,以贏取店主的信任而不報警。經過多次試驗,杜某發現這是一個賺錢的好方法。于是,他便開始接二連三地購買假幣,“做舊”和“洗錢”,直至2017年10月6日晚,杜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當問及杜某是否知道購買假幣是違法行為時,杜某如是說道:“知道的,所以我做這個事情很小心的,辦電話卡、銀行卡、支付寶都是用別人的身份證辦的。”
文章來源:正義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