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制造假幣429張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數據時代使得網絡在公眾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但妄圖通過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人終究沒有好下場。近日,經湖北省某檢察院提起公訴,某法院依法以偽造貨幣罪判處顏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6萬元。
2015年年底,23歲的顏某在上網瀏覽時發現有出售“人民幣”的信息,便萌生了制造“人民幣”獲利的念頭。2016年2月,顏某加入多個出售“人民幣”的QQ群,了解到制作“人民幣”制作的流程和方法。隨后,顏某在網上購買了打印機、燙金機、印章、10元和20元面值的“人民幣”電子模版等工具和設備。
2016年7月至8月間,顏某開始印制“人民幣”,并使用兩個QQ帳號與網友聯系,四次購買印制“人民幣”的原材料“證券紙”8500張,并使用約4500張印出面值10元、20元的“人民幣”。后因其制造“人民幣”的事情敗露,便將人民幣銷毀,其父藏起來的“人民幣”被公安機關在其家查獲。經中國人民銀行某支行鑒定,送鑒物為假幣。
顏某違反國家貨幣管理秩序,非法制造假幣429張,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章來源:正義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