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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店老板偽造證件組織“替考”被揭發 面臨牢獄之災

發表于:2017-12-04   閱讀數:1648

    考試準備不充分,學生尋找過關“捷徑”,書店老板看準“商機”,做起了偽造證件組織替考的“生意”,本以為輕輕松松就能賺個盆滿缽滿,不曾想東窗事發害人更害己。近日,任城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偽造身份證并用假身份證冒名替考的案件,涉案嫌疑人林某涉嫌偽造身份證,組織作弊,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閑聊時萌生替考念頭,思量后偽造身份證件

  林某經營著一家書店,2015年全國經濟師考試前,有學生在購書過程中與林某閑聊,表示憑借自己的能力很難通過考試,并向其打聽有沒有考試作弊的方法,“替考”的念頭瞬間出現在林某的腦中。

  有了這個想法,林某向考生收取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費用,并通過某大學李穎、王某兩人找到了20位大學生替考人員。接著,林某讓替考的大學生通過QQ群將他們的本人照片發給自己,準備制作假身份證。

  2015116日下午,王某從日照租了一輛中巴車,拉了十四五個學生,從高速直接到了濟寧,林某也從曲阜某大學拉來了幾名學生??荚嚠斕?,林某把假身份證發給替考學生,讓他們拿著這些假身份證和從網上打印出來的準考證彩色復印件(復印時換上大學生的照片)進入考場替考。20多位替考學生都參加了考試,其中有4人使用假身份證被發現直接帶到了派出所。隨后,擔心東窗事發的林某把其他沒被發現的假身份證收回并銷毀,而這些學生也沒有再去考試,四散而去。次日凌晨,學生均被擔保,林某把所有錢都退了回去并把人員存根全部銷毀。

  替考被揭發,考生與替考者雙雙獲刑

  據市公安局任城區分局介紹,事件的發現源于任城區某派出所接到的一宗報案。報案人稱,在某技術學院內有人使用偽造的身份證考試。同日,任城區分局對該技術學院組織使用偽造身份證考試案立案偵查。經偵查得知,涉案嫌疑人林某收取錢財組織替考,偽造了10余張被替考者的身份證,組織某大學陳某等20余名在校大學生替考參加了全國經濟師考試。

  涉案嫌疑人林某對偽造身份證并組織學生替考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的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構成該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考試的,是替考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八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偽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任城區檢察院受理后,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于2017110日告知涉案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涉案嫌疑人,并審閱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實了案件事實與證據。目前,該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文章來源:大眾網

采編人:蔣露茜  審核人: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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